医院一键紧急报警系统,为医院保驾护航构建平安医院!
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以及患者合法就医权利等,维护法律尊严,2013年10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文件要求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各级各类医院要把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作为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就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卫办医发〔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公安局:
近年来,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医院逐步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有效提升了医院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了医院秩序总体的持续稳定,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但是,扰乱医院诊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各类案事件仍时有发生,反映出当前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较为突出,暴露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案事件,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有效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制度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医院应当形成法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职保卫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投诉、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2.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医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健全门卫值守、值班巡查和财务、药品、危险品存放等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实现警医联动,做好信息上报,加强舆情引导,规范舆情发布,密切监测舆情,防止恶性突发事件升级,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
4.建立教育培训和定期检查制度。医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重点岗位和新进员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并切实整改。
(二)人防系统建设。
1.保卫队伍建设。医院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设立专职保卫机构(保卫处、科),根据医院工作量、人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布局以及所在地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和聘用足够的保安员,确保安全防范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2.保卫、保安人员培训。医院要加强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管理,要向正规保安公司聘用保安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门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并根据岗位实际需要,掌握安全防范系统操作和维护技能,切实提高保卫人员、保安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3.守护巡查管理。医院要建立门卫制度,严格各出入口的管理,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医院内发生案事件后,要立即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堵截,防止其逃跑。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要实施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医院要加强安全防范动态管理,组织保卫人员、保安员定时和随时巡查,第一时间掌握安全总体情况。其中,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和缴费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巡查,夜间巡查时应当至少2人同行,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进行先期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警,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4.安全宣传教育。医院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医院出入口、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和缴费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张贴有关维护医院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悬挂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标语。针对医务人员不同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物防系统建设。
1.防护器材装备。医院要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对讲机等,对讲机为必配设备。医院规模较大、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可视情在医院重点部位配备安检设备,加大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查缴力度。
2.安全防护设施。医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中心,计算机数据中心,安全监控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含病案室),大中型医疗设备、血液、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等区域,应当按照《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安装防护门等安全防护设施。
3.安全保险装备。医院要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将“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专用库房。无法及时送交银行的现金要存放在符合行业标准的保险柜。专用库房和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四)技防系统建设。
1.完善四个系统建设。医院要充分发挥技防在构建动态安全防范系统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及《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等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实现四个系统的互联互通。
2.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医院要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对本单位技防系统的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全监控中心要实行双人全天值班制,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同时,应当设定视频监控图像监视查看权限,设置内部视频和医患隐私图像遮挡功能。要配备通讯设备和后备电源,保证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1小时。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不少于30天,系统故障要在24小时内消除。
3.加强重点部位监控。医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氧中心,计算机数据中心,安全监控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含病案室),大中型医疗设备、血液、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均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可视情况在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区域的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门卫值班室和投诉调解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投诉调解室要安装声音复核装置。
4、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医院门卫室、各科室、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医院安全监控中心联网,确保发生突发案事件时能及时通知保卫、保安人员,迅速处置。
(五)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设。
1.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医院要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通过开设接待窗口、席位等形式,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在第一时间受理患者投诉,疏导理顺患者情绪,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2.定期梳理医患纠纷。医院要明确牵头部门定期对医患纠纷进行摸排,拉出清单,及时研判,特别要认真梳理未解决的医疗纠纷,做到逐件回顾、逐件分析、逐件解决、逐件总结。对摸排梳理中发现的有可能引发涉医案事件的相关人员要主动接触,充分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或矛盾。
3.建立涉医案事件防范联动机制。医院的院长办公室、医务、保卫等部门要建立涉医案事件联动机制,对尚未化解的医患纠纷要及时会商研判,对可能发生个人极端行为、风险程度高的科室要布置保卫力量重点值守、巡控,严防发生案事件。医院在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与医院建立联系机制,及时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医院安全的案事件苗头,指导医院落实预警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各级各类医院要把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作为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就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要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卫办发﹝2007﹞118号)要求,紧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对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的投入,及时装备、更新、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正常运行。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指导、督促医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可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将医院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对医院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切实净化医疗机构及周边环境。
(四)各医院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目前暂不能达到本意见有关要求的医院,应当增加保卫力量,配置必要防护装备,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并制定工作计划,逐步建立运转高效的安全防范系统。
(五)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工作按照本意见执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消防、信息、后勤等工作的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12日
医院一键式报警装置功能介绍
双网大功率主机功能:
1.自带8路有线防区,99路无线防区。自带3个报警按钮,分别对应3种警情(求助、火警、SOS急救);大的SOS红色按钮可绑定4组呼叫号码,并且可以实现循环拨打,直到有人接通确认警情为止;火警红色按钮,绑定一组呼叫号码;绿色求助按钮,绑定一组呼叫号码。
2.主机分分秒秒心跳巡检,可给12V直流配件集中供电,平台握手自动校对时间。
3.触发报警后,可以通过TCP或GPRS上传警情到平台,紧接着拨打平台电话,整个过程自动完成;
4.平台接到警情后可以跟报警者对讲,也可以切换成远程喊话震慑不法分子或者指挥现场处置,通话不延时不失真,不受干扰;
5.配合监控摄像机可以实现视频联动,报警时弹出现场图像,易于指挥中心察看报警情况。
6.传输距离无限延伸,无需电话线,只要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就可以使用,构筑更广阔范围的信息通讯系统;
6.铁盒子外壳,人性化设计,适用于各种复杂环境;
7.卓越的防雷功能;优越的安装人性化设计;
8、可以另外选配12V7AH铅酸蓄电池,智能充放电保护电路,交流电停电,仍可维持系统正常运行12小时。
9、主机是双网传输,用网线TCP/IP传输和GPRS双通道,更安全更有保证。
10、该主机带大功率接收模块,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当成母机接收大功率发射子机的信号,形成子母搭配,母机与子机的距离根据使用环境不同大概在500米范围内左右,如果需要更远距离设备可以定制。一个母机可以无线连接12个子机。这样用户就不用处处都使用母机解决应急需要了,全无线安装,省时,省力,省成本。
11、主机自带功放系统,可以驱动15瓦-50瓦功率的喊话喇叭。
医院一键式报警装置产品参数:
★主机电源:交流转直流电源转换器220V交流输入(可选交流110V、240V输入),输出12VDC5A ;
★报警方式:GPRS/TCP;
★无线接收频率:433MHz;
★无线接收距离:开放空间(100~120米);
★主机内置可充电电池:12V/2A;
★工作温度范围:-10 ~ 50℃,
★GSM工作频段:三频 900/1800/1900 MHZ;4频:850/900/1800/1900 MHZ;
★待机电流:≤40mA,报警电流:≤350mA。
★外观特点:钢琴烤漆不绣钢材质,外观设计高档大方,手感优良
★产品颜色:乳白色
本系列产品主流输通道全部采用TCP/IP,GPRS协议网络传输,具有以下优点:
一、通讯速度快:TCP/IP联网报警系统信息传输到管理中心只要1秒左右,电话线路需要20~35秒左右,或更长些;
二、容量大 :由于是数字系统,通讯速度极快,可以用网络报警主机组建最大容量的联网报警系统群。而总线制由于传输距离原因,电话线由于电话堵塞和速度慢的原因,还产生额外通讯费用,已经越来越被诟病。对于网络高度普及发达的今天,优先选择IP应急报警器组网是经济高效顺应潮流的。
三、范围广 :网络是无界的,没有了传统地域的划分,只要网络到达的地方,都可以作为一个报警节点接入。由于网络传输的高速和网络的扩展延伸,能通过网络很方便地扩充多级报警中心,组建一个超级的行业型“区域”,甚至是全国的大型报警系统。同时网络结构也适合各级的管理模式;
四、在线巡检、双向通讯:这是tcp/ip联网报警系统/网络报警器的特点,采用在线TCP管道连接技术,中心可以在几秒内同时对成千上万个报警节点进行巡检,一旦断线或故障,平台可以立即发现,因此,使用宽带联网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电话线和总线报警系统的快速巡检和远程编程等瓶颈;
五、节省通信费用 :接入tcp/ip联网报警系统,宽带网线的医院用户可以用路由器很方便地分给报警系统联网通路,无需增加任何通信费用。特别是中心故障时,如果采用电话线联网,报警主机会不停地给接警中心发送信息,会产生大量通话费用,而用宽带联网,完全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六、超强的心跳巡检功能,万一主机有故障可以通过该巡检机制。
七、可选有声无声报警、WEB远程控制,定时布撤防、内/外接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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