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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意 见
分享到:     浏览次数:5880次 2019/11/19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意 见

冀教安〔2019〕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公安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雄安新区公安局,冀中公安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2019年3月14日唐山市丰润区社会人员在学校周边伤害学生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一)推进校园“三防”建设达标。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明确归口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专门机构,完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积极指导、支持学校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及装备技防设施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推进学校“三防”建设达标。学校要加强校园内安全防范,根据学生人数聘用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安或18—50岁男性安保人员,在门卫室配备橡胶保安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强光电筒、钢叉等安保器械,在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在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或周界红外报警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一键报警装置。

(二)加强门卫安全防范。学校要制定并落实门卫管理制度,配备安保人员,做到专人值守,持械上岗。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和车辆审查登记制度,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要定时对校内重点部位(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实验室、校门口等)进行巡视、巡逻。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加强夜间校园巡查力度,加大对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巡逻。要加大学生上下学教育力度,减少事故风险。

(三)建立“校园警卫室”。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校园警卫室的通知》要求建设 “校园警卫室”,统一使用醒目、威严的标牌、灯箱等标志,配备警卫器材,形成整齐、规范、庄严的学校安保防范场所。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校安全隐患互联网+网格化管理(象牙塔APP)的要求,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对校园划分安全区域,明确网格排查责任人,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隐患排查机制,形成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的常态化治理机制。重要时期要增加排查频次,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重点部位以及消防、食品、交通等重点隐患的排查整改,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范工作

(一)健全完善警校对接联动制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与维护校园安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形式和警力配置,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重要时期要与学校安保部门一起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指导学校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力量深入社区、乡村、单位和校园,全面排查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性格孤僻、心理失衡、人际关系紧张、邻里纠纷突出、债务缠身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要会同基层组织逐一见面谈话教育,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危害学生安全。

(三)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配齐配强执勤警力,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充分运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巡逻查控工作效能。指导学校、基层组织根据学校周边治安状况,积极动员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布置在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和校门口等重点部位,开展巡逻守护,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研判机制

(一)建立工作沟通会商机制。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作用,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在春、秋季开学初以及假期前后等重要时期,要召开会商座谈会,研判学校安保形势,针对问题制定措施,保障学校及周边安全。

(二)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清单的要求,建立本地、本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加强管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专人盯办,彻底根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三)加强涉校安全舆情信息管控。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涉校安全网络管控和舆情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和处置负面、煽动性信息。学校发现涉学生伤害等有害信息和非法活动信息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突机制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教育、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完善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重要时期要启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准备。要有针对性地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现场处置能力。

(二)及时处置涉校案事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涉校案事件,要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同时按照常规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要第一时间予以处置。

(三)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学校要与公安机关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学校要加强应急、防暴物资准备工作,为门卫、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保卫器材,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置。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公安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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