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报警中心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2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二章 细则
第3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
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4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5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
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
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7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
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8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
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9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
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10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11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
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